手機號碼:15811821550,15811825590
地 址: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嶺北六路深圳市富春暉科技園A棟7樓
監測點位與設備安裝
5.1 點位設置要求
5.1.1 建筑施工監測點位設置要求
5.1.1.1 根據建筑施工占地面積確定監測點數量,監測點數量應符合表 2 的要求。DB13/T 2935—2019
4
表2 建筑施工監測點數量設置
占地面積 S(m
2
) 監測點數量(個)
S≤5000 ≥1
5000<S≤10000 ≥2
10000<S≤100000 ≥4
S>100000
在 10 萬方米少設置 4 個監測點的基礎上,每增加 10 萬方米少增設 1 個
監測點(不足 10 萬方米的部分按 10 萬方米計)。
5.1.1.2
監測點位應設置于施工區域圍欄安全范圍內,可直接監控施工場地主要施工活動。監測點位不宜
輕易變動,以保證監測的連續性和數據的可比性。
5.1.1.3
監測點位應優先設置于車輛進出口處,監測點位數量多于車輛進出口數量時,其它監測點位應結
合常年主導風向,設置在工地所在區域主導風向下風向的施工場地邊界,兼顧揚塵大落地濃度。
5.1.1.4
當與其他建筑工地相鄰或施工場地外側是交通道路且受道路揚塵影響較大時,應避開在相鄰邊界
處設置監測點。
5.1.2 市政建設施工、公路施工、鐵路建設施工等監測點位設置要求
5.1.2.1 非線性工程的市政建設施工根據其占地面積確定監測點數量,監測點數量應符合表 2 的要
求。
5.1.2.2 市政建設施工、公路施工、鐵路建設工程等線性工程每個標段宜設置 1 至 2 個監測點位。
5.1.2.3 監測點位應設置于施工區域圍欄安全范圍內,可直接監控施工場地主要施工活動。監測點位
不宜輕易變動,以保證監測的連續性和數據的可比性。
5.1.2.4 監測點位應優先設置于車輛進出口處,監測點數量多于車輛進出口數量時,其它監測點位應
結合常年主導風向,設置在工地所在區域主導風向下風向的施工場地邊界,兼顧揚塵大落地濃度。
5.1.2.5 當與其他建設工程相鄰或施工場地外側是交通道路且受交通道路揚塵影響較大時,應避開在
相鄰邊界處設置監測點。
5.1.3 料堆場地監測點位設置要求
5.1.3.1 根據料堆場地占地面積確定監測點數量,監測點數量應符合表 2 的要求。
5.1.3.2 監測點設置于堆場邊界范圍內,且可直接監控散體物料堆場主要生產活動。監測點位不宜輕
易變動,以保證監測的連續性和數據的可比性。
5.1.3.3 監測點位應優先設置于車輛進出口處,監測點數量多于車輛進出口數量時,其它監測點位應
結合常年主導風向,沿堆場邊界設置。
5.1.3.4 當與其他散體物料堆場相鄰時,應避開在相鄰邊界處設置監測點。DB13/T 2935—2019
5
5.1.4 監測點周圍環境和采樣口設置
具體要求見附錄 A。
5.2 設備安裝要求
5.2.1 施工現場應做好揚塵在線監測儀的地基及護欄建設。
5.2.2 監測設備的采樣口距任何反射面應大于 3.5 m。
5.2.3 施工現場應提供在線監測儀所需電源,技術指標按 GB 50194 和 JGJ 46 的相關要求。
5.2.4 太陽能供電監測儀,安裝位置應保證 4 h 以上光照時間。
5.2.5 施工現場應落實現場責任人員,做好安全防護。
5.2.6 監測點設備防雷應符合 GB 50348、GB 50343、GA/T 670 和 JGJ/T 16 的相關要求。